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1640 证券简称:碧沃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碧沃丰生物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嘉兴知联中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碧沃丰生物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碧沃丰”)委托,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知联中佳审字[2024]0510号)。
一、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公司连续发生大额亏损,2023 年亏损 21,159,450.79 元,2022 年亏损
26,564,505.37 元,2021 年亏损 30,794,894.14 元,2020 年亏损 18,588,645.00 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67,797,917.40 元,净资产为-6,509,581.63
元,资产负债率 106.37%。
2、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公司通过多种渠道,无法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斌先生取得直接联系。公司尚未接到任何书面文件或家属通知,未能了解到前述人员无法取得联系的具体原因。
上述连续发生大额亏损、亏损超过资本总额、资产负债率过高、联系不到实际控制人的情况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情况。公司虽然披露了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拟改善措施的可行性未做充分披露。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5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解决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碧沃丰生物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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