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0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31640 证券简称:ST 碧沃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碧沃丰生物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8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4 月 1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传票,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开庭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4 时 00 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转识重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碧沃丰生物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2
法定代表人:张斌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被告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人
民币 6,500,000 元,年利率为 9%,借款期限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止。后双方陆续签订《补充协议》、《<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二)》,将借
款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但被告并未在借款到期前履行还款义务。
2023 年 11 月 13 日,被告向原告出具《还款承诺函》,对还款的时间及金额
作出承诺,后被告仅按期履行 2 期,自 2024 年 1 月起便未再按约履行,已构成
违约。现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 5,550,000 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按照年利率 9%向原告支付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为 1,464,250 元。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按照《还款承诺函》的约定向原告支付自 2024年 1 月 30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3 倍计算,暂计算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为 68,611 元)。
4、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80,000 元。
以上 1-4 项合计:7,162,861 元。
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32
本次诉讼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暂未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披露诉讼进展情况,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进一步评估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应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所有信息请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
碧沃丰生物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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