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公告编号:2024-036
证券代码:831640 证券简称:ST 碧沃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碧沃丰生物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8 月 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7 月 1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原定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4 时 00 分开庭,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收到法院电话通知,本案延期开庭,具体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转识重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楚一铜业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6
法定代表人:杨麟胜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张斌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碧沃丰生物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斌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1 年 9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原告北京转识重阳健康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转识重阳公司”)与被告广东楚一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一铜业公司”)先后签署了 4 份《借款协议书》,分 4 笔累计向楚一铜业公司借出1,260 万元的短期借款,被告碧沃丰生物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对楚一铜业公司借款的偿还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2023 年 4 月 7 日,原告与楚一铜业公司又签署了 4 份《<借款协议书>之补
充协议》,将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3 年。2023 年 4 月 23 日,原告与楚一铜业公司
再次签署《<借款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本金 200 万元的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借款到期后,楚一铜业公司分文未还。2023 年 11 月,楚一铜业
公司出具《还款承诺函》,被告张斌自愿加入就楚一铜业公司的 1,260 万元欠款作为保证人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因被告并没有按照《还款承诺函》的承诺在 2024 年 3 月 30 日前偿还第一笔
200 万元的借款,原告也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故原告诉至法院。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广东楚一铜业有限公司向北京转识重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借款
公告编号:2024-036
本金 1,260 万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借款本金 260 万元从 2021 年 9 月 17 日
起按年利率 9%计算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借款本金 200 万元从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按年利率 9%计算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借款本金 300 万元从 2021 年
11 月 9 日起按年利率 9%计算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借款本金 500 万元从 2022
年 1 月 29 日起按年利率 9 %计算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判令广东楚一铜业有限公司向北京转识重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
付款产生的违约金(以 1,260 万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3 月 30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
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 PR 的 3 倍
计算)。
3、判令广东楚一铜业有限公司向北京转识重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产生的违约金 63 万元(借款本金 1,260 万元*5%)。
4、判令广东楚一铜业有限公司向北京转识重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保全保险费 10,000 元、律师费 80,000 元。
5、判令张斌和碧沃丰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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