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10
证券代码:831655 证券简称:马龙国华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江苏马龙国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江苏马龙国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079105838XB
承诺主体名称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2021 年 2 月 8 日
承诺有效期 长期
承诺履行期限 长期
承诺结束日期 无
二、承诺事项概况
(一)收购人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收购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承诺:“本公司承诺本收购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收购人关于诚信事项的承诺
收购人密尔克卫就诚信事项出具承诺函,郑重承诺并保证不存在以下情形:
“(1)本公司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本公司最近 2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本公司最近 2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公众公司的其他情形。”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最近 2 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三)关于保持马龙国华独立性的承诺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密尔克卫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公众公司的要求,对公众公司实施规范管理,合法合规地行使相应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公众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变动完成后,公众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财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收购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收购人密尔克卫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人持有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在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据此,本公司承诺持有马龙国华的股票在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予转让,本公司在公众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2 个月的限制。”
(五)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收购人密尔克卫承诺:“(1)、在本公司与马龙国华完成业务整合和划分前,如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马
龙国华的主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则本公司将在征得该第三方的允诺后,根据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马龙国华各自的运营模式和业务特点,将该商业机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马龙国华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不抢夺马龙国华的商业机会。
(2)、本公司保证将不利用对马龙国华的控股关系进行损害或可能损害马龙国华及马龙国华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本公司将不利用对马龙国华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马龙国华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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