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7-31
公告编号:2020-038
证券代码:831655 证券简称:马龙国华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江苏马龙国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7 月 20 日 以书面以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发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报出未经审计的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黄磷销售 3.74 万吨,实现营业总收入 59,085.52 万元,比去年
同期下降 1.01%,实现净利润 485.26 万元,同比降低 9.99%,上半年净资产收益率为 3.98%,
每股收益为 0.08 元。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25,158.35 万元,负债总额为 13,387.27 万元,资产负债
公告编号:2020-038
率为 53.21%,在 2020 年 6 月 11 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70 元后,净资产为 11,771.08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2.05 元,未分配利润总额 1,436.25 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39)。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20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0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
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的要求,未发现《2020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公司实际的情况,《2020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量情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江苏马龙国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马龙国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江苏马龙国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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