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30
证券代码:831658 证券简称:华升泵阀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华升泵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合肥华升泵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合肥华升泵阀股份有限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
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第三条 经全国股转公司批准,公司股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理委员会批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转让。
让系统挂牌。
第十九条 公司系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公司系由合肥华升泵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 整体变更设立,各发起人以合肥华升泵
为 1170 万元,总股本为 1170 万股,每 阀有限责任公司截止 2013 年 10 月 31
股面值为 1 元,各发起人名称、持股数 日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39,354,056.98额、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 元按 1:0.2973 的比例折成公司的股份
总额 1,17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余额
部分转为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四)全国股转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可 (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的其他方式。 责任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让。 让。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转让前,公司股东应当以非 让系统挂牌的,应当遵守全国中小企业公开方式协议转让股份,不得采取公开 股份转让系统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交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份,股东协议转 易规则。
让股份后,应当及时告知公司,同时在
登记存管机构办理登记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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