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5 17:29:57 股吧网页版
快乐沃克: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快乐沃克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快乐沃克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主办券商)作为快乐沃克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乐沃克、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负责快乐沃克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快乐沃克拟通过要约回购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天风证券对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确认本次股份回购合法、合规。

一、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一)公司股票挂牌满12个月

经核查,快乐沃克股票于2015年1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司股票挂牌满12个月”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50万股(含本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总额不超过945万元(含)。根据快乐沃克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6,465.88万元,货币资金余额为11,351.51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826.48万元,回购资金上限约分别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的2.59%、货币资金余额的8.3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8.73%;公司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
83,641.22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5.99万元,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8.17万元。快乐沃克截止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70.24%、68.78%,流动比率分别为1.12、1.18,公司整体流动性向好,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市场基础稳定,公司未来业务持续,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因素。

公司实施本次股份回购预计不会对挂牌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快乐沃克具备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方式符合规定

快乐沃克目前交易方式为做市方式,本次股份回购拟采用要约方式面向全体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份至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要约回购价格为固定价格2.7元/股,并以现金方式支付要约回购股份的价款,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要约回购应当以固定价格实施,且符合本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第十五条“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的价格上限原则上不应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60个转让日平均收盘价的200%;确有必要超过这一上限的,挂牌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方案中充分说明定价合理性。”、第三十九条“挂牌公司实施要约回购,应当公平对待公司所有股东”、第四十二条“挂牌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要约回购股份的价款”等相关规定。

(四)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回购价格和回购实施期限安排合理

经核查,根据公司出具的《快乐沃克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本次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回购实施期限等安排合理,具体如下:

1、回购规模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O-V*Q/Q0)/(1+n)

其中:PO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公司本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945万元(含本数),若回购价格因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出
现调整,则回购数量也将在回购资金总额不变的条件下作出相应调整。

要约期限届满,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超出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的,公司应当按照相同比例回购股东预受的股份;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不足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的,公司应当全部回购股东预受的股份。

2、回购资金安排

预计本次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945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总金额为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