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22 16:55:21 股吧网页版
捷福装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2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31670 证券简称:捷福装备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捷福装备(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 情况概述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捷福装备(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68,199,288.78 元,未弥补亏损-68,199,288.78 元,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49,700,000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业绩亏损的原因

1、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原境外子公司意大利 ISI 公司 2020 年 11

月被当地法院裁定破产,公司因此全额计提了对意大利 ISI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和往来款的减值准备,该因素造成公司当年出现偶发性巨额亏损,并形成对公司

业绩的持续性影响。

三、 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正在或计划采取以下措施或方案,改善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以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具体措施和方案如下:

1、加强成本管控;受市场竞争环境影响,公司产品近几年来出现销售价格持续走低的趋势,导致公司毛利率承压,面对严峻的竞争环境,公司在企业内部大力推进成本控制,在设计环节,通过结构优化、材料替代、去冗余功能化的措施,从产品的源头压降成本,在采购环节,通过和历史采购成本价进行对比等多

公告编号:2023-027

种方式,严格控制采购物料成本,在生产环节,公司前期已经购置加工中心等生产设备,对部分机加件进行自产,随着自产规模逐步放大,对成本影响的敏感性增强,公司 2023 年继续投入追加购置加工中心设备,正在进一步提高自产率,多措并举使公司近年来产品毛利率出现转暖的良好趋势,公司未来将在成本控制工作上继续推动各项措施深入执行,有力提升公司的经营质量。

2.推动产品升级换代:公司在原有产品进行优化和降本的同时,持续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和调试工作,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公司的新产品 MFDC5 中频逆变控制器已经定型,目前在部分客户处进行产品验证,如能获得客户认可,公司有望丰富既有的产品体系,同时因新产品较高的溢价,从而改善公司整体的毛利率水平。

3.借外部经营条件变化,大力开拓市场;2022 年底国家调整了新冠疫情的管控措施,之后国家陆续出台的财税、金融、产业政策,提振经济的用意明显,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国家在扶持政策上持续发力,在此背景下,各主机厂投资意愿明显增加,公司的业务机会明显增多,2022 年 11 月公司中标了比亚迪公司近亿元的采购焊接专用设备项目,后期完成了采购框架合同的签署,2023 年公司已完成了首批订单的供货工作,该标的项目公司预计在两年内完成交付,可为公司的后期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地保障。除开本项目,公司2023 年上半年收入明显出现增长,该趋势有望持续。

4.改善公司的销售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近几年的销售产品主要以焊钳为主,与之配套的控制柜一直规模有限,在焊钳毛利率下滑的情况下,公司正在通过技术改进提升控制柜的性能,并且加大了控制柜的销售力度,已完成了部分客户的产品认证,销售部门正在积极寻找控制柜的交易机会,由于控制柜的毛利率远高于焊钳,如果控制柜的市场开拓能取得积极进展,公司销售产品的整体毛利率能够得以提升。

5.开拓系统集成业务的新领域,为传统业务赋能,提升公司的业务能力;公司原有的系统集成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从技术要求的精密程度上来看,完全能满足在其他行业的运用,只是公司需要为应用场景做定制化的设备开发,为了更好开拓市场,公司 2022 年在贵州成立应用集成的分公司,并通过努力承接了当

公告编号:202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