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08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831673 证券简称:交联辐照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交联辐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交联辐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 37,418,758.56 元,资本
公积为 42,130,654.18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10,148,000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31,982,654.18 元)。本次权益分 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613,200 元。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0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人民币现金 2.200000 元。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
公告编号:2021-013
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4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1.980000元。
(3)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7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8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17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 联系方式
公告编号:2021-013
地址:浙江省兰溪市云山街道白沙岭 1 号 联系人:尹建荣
电话:0579-88804652 传真:0579-88804422
六、 备查文件
(一) 浙江交联辐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二) 浙江交联辐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浙江交联辐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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