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华英证券关于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英证券作为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川诊断”或“公司”)原预
约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仍未出
具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
(含当日)前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景川诊断(83167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景川诊断(831676)目前为创新层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的规定,创新层挂牌公司未按照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的,将被调出创新层。如景川诊断(831676)未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将被调出创新层的风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创新层挂牌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将其调整至基础层:(七)未按照全 国股转公司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或
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因不 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未按期披露的除外。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华英证券作为景川诊断的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多次 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报告,后续将持续关注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的编制进展,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公司未能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含当日)前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
司股票存在被强制停牌的风险。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数据库的风险;如公司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含当日)前仍无法披露 2023 年
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挂牌公司联系人: 关章荣; 联系方式: 027-87531712
主办券商联系人:杨诗淮; 联系方式: shyang@huayingsc.com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华英证券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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