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04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1676 证券简称:景川诊断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27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叶艳丽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2 人。
监事李博因其他工作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部分董事提起诉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多名股东反映,董事长苏恩本及董事颜彬、倪文自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
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任职以来,存在不履职的情形,对公司未尽到忠实勤勉的义务;认为董事苏恩本、颜彬、倪文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且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据此,监事会拟根据公司多名股东申请,依法起诉公司董事苏恩本、颜彬、倪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专业审计评估机构对公司损失进行专项审计评估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部分董事苏恩本、颜彬、倪文存在不履职的情形,对公司未尽到忠实勤勉的义务,现监事会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请专业审计评估机构对董事苏恩本、颜彬、倪文存在不履职情形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审计评估,以便依法进行追偿,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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