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9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1676 证券简称:景川诊断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纪律处
分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收到日期:2024 年 6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6 月 1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监管执行部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苏恩本 董监高 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21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苏恩本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拟决定:
给予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恩本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恩本应当在收到事先告知书后五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是否接受全国股转公司将实施的上述纪律处分。如对将实施的纪律处分有异议的,应于五个交易内提交书面申辩材料及能够充分有效证明申辩理由的相关证据。逾期不回复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纪律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21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纪律处分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对《信息披露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股转事先告知函[2024]174 号 )
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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