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1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易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作为长春易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点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吉林证监局对公司作出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决定 否
2 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 易点科技未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021 年 7 月 12 日,吉林证监
局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易点科技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该决定已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在吉林证监局网站公示
(http://www.csrc.gov.cn/pub/jilin/jljgcs/202107/t20210714_401611.htm)。
如对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服,易点科技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
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 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2、 易点科技于 2021 年 2 月 8 日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所涉案件有最
新进展。
除上述风险事项外,公司还存在重大债务违约、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三 会无法正常召开、持续经营能力存疑、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董事长无法履
职且涉嫌违法违规、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经营业务 停滞、董事长失联等风险事项。主办券商前期已督促公司及时发布相关公告或 以主办券商名义多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相 关风险提示公告。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主办券商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易点科技重大诉讼事项有进一步 进展。
2021 年 6 月 30 日,长春市双阳区人民出具《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
吉 0112 执 190 号之一),申请执行人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山
支行与被执行人易点科技、吉林省微田科技有限公司、易继先、宋春影、易晓 天、牛文静、史建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的(2020)吉 0112 民初 2408 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期限履行全部义务,申 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贷款本金 4,000,000 元及利息、案 件受理费 25,253.00 元。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法院裁
定:终结(2021)吉 0112 执 190 号案件的执行。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
前述风险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将继续密切关注和追踪易点科技的重大事项,若有重大进展或其他重要事项会继续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易点科技风险事项进展,并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婷婷,010-68573137。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证监局网站公布的处罚决定;
2、执行裁定书。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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