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01 15:35:19 股吧网页版
金田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01


公告编号:2023-039

证券代码:831682 证券简称:金田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内蒙古金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电子商务产业园 411 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杭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其中,通知发布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到 15 天。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内蒙古金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805,1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告编号:2023-039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段贵龙、财务总监刘慧瀛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新任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内蒙古金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杭勇、刘志刚、张建会、张五洲、段贵龙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新任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通过本项议案前,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内蒙古金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内蒙古金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3,805,10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新任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内蒙古金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杜雪梅、段金龙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

公告编号:2023-039

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通过本项议案前,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内蒙古金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内蒙古金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3,805,10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