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1682 证券简称:金田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内蒙古金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杜雪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为监事会定期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予以汇
公告编号:2024-016
报,并编制了《内蒙古金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内蒙古金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金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
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259,932.04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23,828,009 股,以应分配股数 23,828,009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
公告编号:2024-016
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8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4,241,385.6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24 年第 8 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内蒙古金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