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3
公告编号:2024-056
证券代码:831686 证券简称:正大环保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威海市正大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苏桂树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10.92%。在本
次质押的股份中,3,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山
东文通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申请的 600 万元贷款已到期。现申请续贷,贷款利率为 4.35%(具体以合同为准),贷款时间为一年期;由山东文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费用利率为 1%,由控股股东苏桂树 300 万股权质押给山东文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威海市正大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六盘水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山东文通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账户资金监管协议,控股股东苏桂树、王培华提供反担保。(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56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苏桂树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兼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7,882,056、28.70%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6,975,000、25.4%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8,000,000、29.13%
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8,000,000、29.13%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借款 500 万元,由山东文通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质押股份用于提供反担保措施,公司股东苏桂树抵押300 万股给山东文通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威海市正大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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