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2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1701 证券简称:万龙电气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万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5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2-013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701 万龙电气 2022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国舜(苏州)律师事务所陆圣江、康思思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苏州万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 004)和《苏州万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5)。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由董事会编制公司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财务状况及业务发展情况由董事会编制公司 2022 年财
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2]第 15-00016 号《审计报告》,2021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12,378,913.4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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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是 8,405,676.88 人民币元。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2,0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 0.4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3,280,000 元(含税)。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2]第 15-00016 号审计报告
(八)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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