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4
公告编号:2021-016
证券代码:831704 证券简称:九如环境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世纪九如(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关于给予公司及相关责
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世纪九如(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1]73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世纪九如(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 地: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四街 13 号 9A。
韩光照,时任董事长。
王明星,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公告编号:2021-016
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挂牌公司时 任董事长韩光照、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王明星未能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 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信 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事先告知书发出后,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提出以下申辩意见:公司因 经营情况不好无力支付审计等相关费用,导致无法按期披露年报。
我司认为,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 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上述申辩意见不构成挂牌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未按期披露年报的免责理由。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6.2 条、6.3 条
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 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 如下决定:
给予世纪九如(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 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韩光照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王明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 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1-016
本次纪律处分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 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世纪九如(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 处分的决定》[2021]073
世纪九如(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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