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6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31706 证券简称:领航科技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成都中节能领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中节能领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4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发布了《成都中节能领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因审计报告存在部分文字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更正前: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
五、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6.就领航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更正后: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
五、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6.就领航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
公告编号:2024-030
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成都中节能领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成都中节能领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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