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5
公告编号:2023-088
证券代码:831708 证券简称:吉华股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广州市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市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市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市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市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涂方祥、孔令辉
2023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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