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1708 证券简称:吉华股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吉华安全技术(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10 点。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4-02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708 吉华股份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拟聘请广东知恒(广州)律师事务所,由其委派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根据经营运作情况,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就 2023 年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三)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告编号:2024-020
(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就 2023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六)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就 2023 年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七)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九)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修订和完善。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九);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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