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31708 证券简称:吉华股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吉华安全技术(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炎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
公告编号:2024-042
服务已满 3 年,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涂方祥、孔令辉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6000 万元,包含正在履行的部分)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承兑、保函及其他融资等,综合授信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应收账款、货币资金的质押、担保人的担保等,具体担保方式以各银行审批为准。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授权董事长彭炎华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涂方祥、孔令辉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42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吉华安全技术(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吉华安全技术(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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