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1
证券代码:831710 证券简称:昊方机电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1、前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5 日、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的目的用于对公司特殊贡献员工和技术业务骨干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1.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每股 4.6 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217.5 万股,不超过 435 万股。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3 年 8 月 1 日开始,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结束。截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
司股份 4,282,000 股,回购股份成交价格最低价为 2.92 元/股,最高价为 3.51 元/股,总
金额为人民币 13,040,443.2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已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62%,占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 98.437%。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
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2、连续开展股份回购的原因及合理性
(1)近年来,公司在持续巩固汽车空调电磁离合器核心竞争优势的同时,积极进行战略创新转型,以市场和技术为导向,不断提升金属成形领域的集成创新能力,已涵盖电控执行器、空气悬挂供气单元、特种品、金属粉末注射成型(MIM)、粉末冶金(PM)、液态金属(BMG)等新业务。为开发上述新技术、新市场,公司一方面引进契合公司成长所需、认同企业文化的优秀人才,一方面持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达到有效激励,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经过审慎研究,鉴于前次回购的股份数量较少,预计不能满足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需求,公司拟继续进行股份回购。
如本次股份回购数量达上限,两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将达到 1,318.2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73%,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董事会审议通过前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3.05 元/股,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前次回购结束当日(即 2023 年 12 月 28 日)收盘价
为 3.36 元/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3.31 元/股,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公司管理层认为,当前公司股价低于公司内在价值,希望通过股份回购方式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内在价值被低估的信息,从而增强投资者信心。
(3)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回购所需资金,连续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连续开展股份回购综合考虑了前次股份回购数量、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估值以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做市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4.50元/股,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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