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1711 证券简称:青浦资产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711 青浦资产 2024 年 5 月 2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大成律师事务所张飞律师及周健律师为我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代表第四届董事会汇报 2023 年董事会履职情况。
(二)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详见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 2024-004)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摘要》(公告编号为 2024-005)。
(三)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3 年公司支出与收入等情况编制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及过往财务决算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编制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出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七)审议《<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详见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08)。
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八)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第四届监事会汇报 2023 年监事会履职情况。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七;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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