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3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1718 证券简称:青鸟软通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东青鸟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7 月 3 日起停牌。
当前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停牌事项进展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3060056)。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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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链接: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448。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停牌。
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山东青鸟软通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audit/audit_disclosure.html。
2023 年 8 月 21 日,为保证回复质量,切实做好问询函回复工作,公司已向
北交所申请延期 20 个工作日,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含本日)前提交审核问询
函的回复。
2023 年 9 月 19 日,鉴于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核实和补充,
相关资料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特向北京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延期提交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告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
定,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山东青鸟软通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
2024 年 1 月 2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山东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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