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8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831721 证券简称:ST 盛天彩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宁夏盛天彩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提出复核申请事项
宁夏盛天彩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7 月 21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宁夏盛天彩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83 号),因公司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
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通过邮件方式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
核申请等材料。全国股转公司将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要求给予受理意见。在我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后仍存在不被受理的风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后,如全国股转公司做出
公告编号:2023-033
维持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司股票自作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后,如全国股转公司做出撤销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司股票自做出撤销终止挂牌决定的次两个交易日起复牌。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提交复核申请材料受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宁夏盛天彩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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