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6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831723 证券简称:恒晟农贷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南通市通州区恒晟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2 月 10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1-013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723 恒晟农贷 2021 年 2 月 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为民路 388 号金沙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更换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公司发展原因,为了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与友好协商,公司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改聘苏亚金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公告编号:2021-013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2)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2 月 9 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为民路 388 号金沙分公司会议室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黄佳佳 电话:0513-68851895
(二)会议费用: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南通市通州区恒晟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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