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2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31725 证券简称:凌志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
申请人周宝财以被申请人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
行破产清算。法院立案后,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裁定受理周宝财申请公司破产清
算一案。
二、(2022)内 04 破申 3 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2022 年 8 月 26 日,周宝财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
由向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23 年 1 月10 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周宝财对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三、破产清算受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
公告编号:2023-002
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应当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停牌,直至按规
定披露或相关情形消除后复牌。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申
请停牌,并在全国股转公司官网披露《股票停牌公告》(2023-001),公司股票将
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起停牌。
2.法院已受理债权人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公司存在可能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
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之相关规定,公司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公司目前正在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正常推进法定程序。同时,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一直在积极采取公司自救行动,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适时依法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希望通过重整程序实现对公司的重振和发展,积极维护全体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联系人:尹美兰,联系电话:0476-6500171
主办券商联系人:高超,联系电话:021-38677299
四、备查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内 04 破申 3 号》
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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