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2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1725 证券简称:凌志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一)停牌事项类别
申请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且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
√其他,具体内容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周宝财对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次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停牌事项情况及规则依据
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2)内 04 破申 3 号】,申请人:周宝财,被申请人: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 8 月 26 日,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
公告编号:2023-001
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应当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停牌,直至按规定披露或相关情形消除后复牌。
二、停牌日期
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 月 13 日起停牌。
本次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三、后续安排
本公司后续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备查文件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内 04 破申 3 号
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