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30
凌志股份
NEEQ: 831725
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2
公司年度大事记
马铃薯产业基金平台设立 速冻薯条生产设备全部进场
速冻薯条生产线安装进入尾声 被认定为内蒙古优势产业集群领军企业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9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11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21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4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31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35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 40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5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闫洪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秀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赛罕其其格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 □是 √否
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1、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 对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
针对审计报告,管理层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回笼并筹措资金,以支持本公司未来十二个月的经营 需要。因此,管理层认为本公司财务报表按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是恰当的。
公司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推动重整工作,保证公司实现可持续经营
2023 年 1 月 10 日,本公司被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志积极寻求救济、发展公司的途径,努力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并向赤
峰中院申请重整。2023 年 5 月 4 日,赤峰中院根据闫洪志的申请作出(2023)内 04 破 1 号民事裁定
书,法院认为,鉴于申请人闫洪志持有公司 24.78%的股权,且公司具备一定的投资和开发价值,具有
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裁定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对公司进行重整。
此外,公司地处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专注发展马铃薯产业,在带动农民脱贫致富、支持地方 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因此,在公司发展遇到困难时,得到了地 方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并成立由地方党委、政府等组成的破产工作领导小组作为破产管理 人,全力帮助企业重整,实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