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8
公告编号:2023-050
证券代码:831725 证券简称:ST 凌志股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3 年 9 月 4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29 日
作出主体:其他内蒙古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闫洪志 董监高 董事长
尹美兰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3-050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七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决定对公司及闫洪志、尹美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未涉及到财务罚款,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接收内蒙古证监局作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今后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2 号
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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