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3
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 专项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
关于段誉收购江苏地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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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56036225 传真:010-56036225
目 录
释义 ......2
正文 ......6
一、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6
二、本次收购的相关法律程序 ......8
三、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9
四、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17
五、本次收购的过渡期安排 ......17
六、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后续安排 ......17
七、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19
八、收购人与公司的重大交易 ......25
九、收购人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5
十、本次收购的信息披露 ......25
十一、收购人做出的公开承诺及约束措施 ......26
十二、结论意见 ......29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 指 段誉
地浦科技、公众公司、公司、 指 江苏地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737)被收购人
表决权委托人 指 段孝宁
表决权委托企业、连云港铭 指 连云港铭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科 系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 15%的股权
连云港聚合 指 连云港聚合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
子公司
段孝宁、连云港铭科拟分别将其直接持有的公众
公司 15.23%、15%股份对应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
本次收购 指 托给段誉行使,段誉愿意接受该等委托。收购完
成后,段誉接受委托的表决权占公司全部表决权
比例将达到 30.23%,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收购报告书》 指 《江苏地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江苏地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
《公司法》 指 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
《第 5 号准则》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
报告书》
《第 2 号指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
则适用指引第 2 号——权益变动与收购》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 指 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地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
中国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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