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23
公告编号:2020-027
证券代码:831739 证券简称:艾斯克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
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吉林省艾斯克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605185722G
承诺主体名称 第一大股东李博、第二大股东宋岩冰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承诺类别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2020 年 9 月 21 日
自 2020年9月21 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
承诺有效期
止挂牌一个月止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其他 自 2020 年 9 月 21 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
承诺结束日期
系统终止挂牌一个月止
公告编号:2020-027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第一大股东李博、第二大股东宋岩冰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
承诺内容:公司第一大股东李博、第二大股东宋岩冰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一)回购相对人:
1、共计 20 名异议股东,分别为韩宝喜、窦晓春、刘进、石立平、孙吉顺、赵国杰、杨明、王有良、田玉华、吴会新、刘思、冯天武、刘艳秋、詹福生、刘洪宝、唐文辉、虞贤明、高英、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志成。
(二)回购请求方式
1、回购相对人须在本次承诺的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 上述期
限内未向公司提交回购申请的回购相对人视为同意继续持有。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送达至公司 (以送达公司
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异议股东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或盖章,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或其他证明文件、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申请的,应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本快递寄送公司。
3、公司将在收到回购相对人的申请后,与回购相对人进一步联系确定股东身份、回购股票的数量、成本价等事项,请回购相对人确保电话通畅。
联系人:郭永江
电话: 13944416360
邮箱:2834906628@qq.com
地址:吉林省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凯路 1739 号
(三)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
1、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承诺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异议股东持股期间涉及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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