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4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31749 证券简称:大和恒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法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9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4-018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749 大和恒 2024 年 6 月 2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3 年股票定向发行相关议案
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该次股票发行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决议日起12 个月。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三十条发行人股东大会就定向发行事项作出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应当明确授权董事会办理定向发行有关事项的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期满后发行人决定继续发行股票的,应当重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正在积极筹备定向发行相关工作。鉴于公司2023 年股票发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事宜有效期即将到期,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事宜的有
效期,有效期延长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延期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公司正积极推进发行进程,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4-018
(二)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并导致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的议案》
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北投天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投天汇”或“控股子公司”)因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需要,拟进行增资扩股,恒海海洋科技(威海)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公司及少数股东成都勇星达糖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勇星达”)不进行本次增资。增资扩股后的北投天汇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增加至 21,000,000.00 元,其中,恒海海洋科技(威海)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11,000,000.00 元,占北投天汇增资后注册资本 52.38%;公司维持原有出资 7,000,000.00 元,占投天汇增资后注册资本 33.33%,勇星达维持原有出资3,000,000.00 元,占投天汇增资后注册资本 14.29%。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北投天汇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也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上述议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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