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08
证券代码:831753 证券简称:艾博德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1 月 4 日,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指标,增加股东回报率、维护投资者权益,从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维护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
次回购价格不超过5.06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不存在交易均价。
本次回购价格合理性的分析如下:
(一)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公司股票目前为竞价交易,二级市场交易量较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不存在交易均价。公司董事会决议前最近一次成交的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5.06元/股(复权后),总成交量为390,000股,成交金额为2,925,000.00元。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5.06元/股,拟回购价格上限等于公司董事会决议前最近一次成交的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交易价格符合规定。
(二)公司前期发行价格
公司自挂牌以来股份发行情况如下:
新增股票挂牌转让时间 发行数量(股) 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性质概述
2018年1月30日 2,380,000 6.00 非公开发行
2016年2月2日 1,600,000 3.125 非公开发行
公司上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6.00元/股,复权后价格为3.8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高于上次发行价格,相当于上次发行价格的131.43%。
考虑到本次回购与上次非公开发行时间间隔在五年以上,期间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状况、企业自身经营情况、证券市场状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前期股票发行价格参考意义较小,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三)公司每股净资产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未审计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每股净资产分别为2.73元、2.62元。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为5.06元/股,高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前次回购价格
公司前次回购股份方案中拟定回购价格不超过7.50元/股,并于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15日进行了回购股份,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合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390,000股,回购股份成交价格最低价为7.50元/股,最高价为7.50元/股,成交金额为2,925,0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公司前次回购平均价格为7.50元/股,复权后价格为5.06元/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价格拟定不超过5.06元/股,与前次回购价格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具备合理性。
(五)同行业可比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和《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 C-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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