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26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1753 证券简称:艾博德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月 23 日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议案,详见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5)。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2,6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8.45%,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3,156,000.00 元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减少不超过
2,600,000股。具体情况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资金与股数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之规定,因此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信息时报》上刊登《减资公告》。债
公告编号:2024-016
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4 年 2 月 22日-2024 年 4月 6日,工作日 10:00-16:00。
2、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塘朗车辆段旁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 1001
联系人:郭德洋
联系电话:0755-86001808
联系邮箱:fsd004@touch-easy.com
3、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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