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175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河南振华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年 4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蒋佩岑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公司原董事曹桂云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蒋佩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蒋佩岑女士简历:1986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 年 7 月毕
业于河南工业大学,本科金融学专业。2009 年 8 月至 2010 年 12 月历任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新乡市分行综合柜员、综合业务主管,2011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郑州四维粮油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计,2016 年 3 月至今历任河南振华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董秘助理,现任河南振华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4-009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治理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河南振华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河南振华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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