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11 15:34:45 股吧网页版
惠达铝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1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31765 证券简称:惠达铝业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无锡惠达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6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3-025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765 惠达铝业 2023 年 9 月 2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许雪峰、冯小惠、堵桂娟、许雪芬、徐梅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认为,该五位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股转系统公告[2016]9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可以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为三年。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提名曹旦、李国艮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认为,该两位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股转系统公告〔2016〕9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可以作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的任期为三年。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告编号:2023-025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9 月 26 日上午 8 时至 10 时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510-8599905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无锡惠达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