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08
中信华南
关于河南中云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信华南作为河南中云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ST 中云创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含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报,
公司股票已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全国股转公司实施停牌。
ST 中云创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未能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
《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后的二十个交易日内,可能作出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
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ST 中云创未能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披露 2021 年半年
度报告,公司股票已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继续被全国股转公司实施停牌。
如 ST 中云创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之前未能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后的二十个交易日内,可能作出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
决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ST 中云创尚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和 2021 年半年
度报告。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形式与 ST 中云创联系,要求挂牌公
司依法严格遵守法律规范、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已履 行对 ST 中云创的持续督导义务。主办券商将继续关注公司情况,督促公司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ST 中云创未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且如 ST 中云
创未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
根据《证券法》第 197 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
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 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中信华南作为 ST 中云创的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接受投资人咨询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易东,电话:17603961688 (工作时间接听电话)。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咨询人联系方式:(020)8883 6999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中信华南
2021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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