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15
中信华南
关于河南中云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信华南作为河南中云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公司与主办券商于 2014 年 7 月 5 日签订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和 2017 年 7 月 6 日签订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公司应于每年元月五日前向主办券商支付持续督导费用。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主办券商已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7 月 22 日、2021 年 8 月 26
日分三次向公司送达催告函,主办券商已履行完毕书面催告三次且距首次催告之
日已达三个月,ST 中云创累计多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未
按协议缴纳督导费用的情形仍未消除。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第四十三条规定,主办券商拟单方解除与 ST 中云创的持续督导协议。主办券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
议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规定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向 ST 中云创送
达《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中云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
根据《指引》、《指南》相关规定,公司存在被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存在因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而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指引》相关规定,若公司在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后仍未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的,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中信华南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请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如全国股转公司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申请无异议,ST 中云创与主办券商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将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ST 中云创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ST 中云创存在被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ST 中云创存在被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持牌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中云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中信华南
2021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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