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2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云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
股票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信华南作为河南中云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摘牌中云”或“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股票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否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出具了《关于作出终止大连华实教育咨
询股份有限公司等 33 家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系统 公告[2022]33 号)。
由于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定期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 七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 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 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公司未在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起复牌,并将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终止挂牌。摘牌整理期结束后,公司股
票将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终止挂牌。
由于公司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 性公告由主办券商代为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自 2022 年 3 月 23 日起,公司股票将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的登记、 转让、管理等事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执行。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时,如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 露义务。
中信华南作为摘牌中云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已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并将 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发布相关风险提示。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020)88836999
挂牌公司联系方式:0396-7999999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作出终止大连华实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等 33 家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 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2]33 号)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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