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5
证券代码:831778 证券简称:鸿森重工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鸿森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 日上午 9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778 鸿森重工 2023 年 8 月 2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青岛市市北区兴隆三路 18 号青岛鸿森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王起森先生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届董事会选举王起森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王起森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审议《关于选举刘健女士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届董事会选举刘健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刘健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审议《关于选举刘晶女士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届董事会选举刘晶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刘晶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审议《关于选举郭建华先生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届董事会选举郭建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郭建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五)审议《关于选举申雪梅女士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届董事会选举申雪梅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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