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831783 证券简称:丽洋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 88 号海外联谊大厦 13 楼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13 日 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顾建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的依法运作状况、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监事会根据 2022 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3-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公告编号:2023-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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