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831783 证券简称:丽洋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783 丽洋新材 2023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江苏德善(南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 88 号海外联谊大厦 13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2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的依法运作状况、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监事会根据 2022 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和《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将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五)审议《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
2022 年公司审计报告。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将公司 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予以汇报。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实际状况和股本结构,以及为保障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的需要,增强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2022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九)审议《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尤祥银、尤洋和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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