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17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31783 证券简称:丽洋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年 8 月 17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尤祥银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9,052,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7.669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龚礼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2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2.864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黄鹂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78,800股,占公司股本的 1.449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凤康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9,6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483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志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96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8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玉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329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3-019
提名徐晓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张玉丽,女,1969 年生,大学专科,1993 年 7 月大学毕业,1993 年 7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江苏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造价员;2000 年 1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江苏跃龙房地
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8 年 2 月至今任江苏金宁达恒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总经理。
徐晓,男,1969 年生,大学本科,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神州数码管理
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咨询总监;2007 年 1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科德宝宜合信息技术(苏
州)有限公司中国客户事业部部门经理;2012 年 8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国际商业机器
(中国)有限公司副合伙人;2018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苏州原色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合伙人;2022 年2月至2022年9月任苏州艾吉威机器人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22年 10 月至今自由战略顾问。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无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期限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与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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