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7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31783 证券简称:丽洋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4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3-022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783 丽洋新材 2023 年 8 月 3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 88 号海外联谊大厦 13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工作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名,尤祥银、龚礼兵、黄鹂、张凤康、陈志伟、张玉丽、徐晓为公司第四届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工作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及监事会提名,顾建平、刘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至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就任之前,原监事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22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08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
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董事会成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规定,特修订《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具体详见 2023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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