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4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31783 证券简称:丽洋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 88 号海外联谊大厦 13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25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尤祥银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龚礼兵、徐晓因工作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讨论,一
公告编号:2023-028
致同意选举尤祥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讨论,决定续聘尤祥银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 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讨论,决定续聘崔晓庆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 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告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讨论,决定续聘于金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 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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