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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04 15:33:37 股吧网页版
丽洋新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04


证券代码:831783 证券简称:丽洋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 88 号海外联谊大厦 13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尤祥银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806,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龚礼兵因工作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工作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名,尤祥银、龚礼兵、黄鹂、张凤康、陈志伟、张玉丽、徐晓为公司第四届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806,3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工作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及监事会提名,顾建平、刘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至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就任之前,原监事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806,3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08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806,3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董事会成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规定,特修订《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详见 2023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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