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09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31783 证券简称:丽洋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丽洋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2-016),并经 2022 年 8 月 12 日召
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定向发行股票 1,000,000 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3.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6,551.8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03,448.12 元。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文件《关于对江苏丽洋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2]3007 号),确认本次定向
发行不超过 100 万股新股。2022 年 12 月 9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 XYZH/2022SHAI1B0015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2023 年 1 月 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公司新增股份
登记并出具新增股份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股转系统的相关要求,公司为该次股票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7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要求执行。制度中就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要求等方面进
公告编号:2024-001
行了详细规定,以保障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专款专用,这对公司未来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903.60
募集资金净额 3,000,903.60
二、募集资金使用 3,000,903.60
补充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 3,000,903.60
三、募集资金余额 0.00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江苏丽洋新材料股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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