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3
证券代码:831783 证券简称:丽洋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尤祥银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3,359,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6 人,董事龚礼兵因工作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由董事长代表汇报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59,9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的依法运作状况、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监事会根据2023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59,9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关于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59,9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59,9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公司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59,9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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